为进一步推进学生管理工作,促进校园文明建设,传承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优良传统,表彰先进学生工作者。我校于6月19日在学术报告厅举行了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第四届总结表彰暨换届大会。党委委员、副院长黄晨华,党委委员、学工部部长刘小莲,学工处全体人员以及第四届院大自委全体成员共同参与了此次盛会。大会由学工处余翰飞老师主持。

会上,刘小莲部长宣读了《关于表彰2023年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优秀部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个人的决定》,并为新一任自律会主席团及部门干部颁发聘书,为获奖人员颁发获奖证书。第三届自律会主席赖冬阳同学发言。


最后,黄晨华副院长对大会进行了总结发言,他充分肯定了第四届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工作成绩和付出,同时对新一届学生干部寄予厚望。他强调作为学生干部要把握四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以“只做学生友,不做学生官”的态度切实为同学服务的关系;二是仍要不忘学生本职,处理好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三是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四是发挥学生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处理好欲戴皇冠必承其重的关系。
